1.强奸罪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将开展审查起诉工作。审查时先审阅案卷材料,全面核查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与文书,判定犯罪事实是否清晰、证据是否充分。接着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
2.审查后有不同处理结果。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应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会提起公诉;若证据不足,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若认为犯罪嫌疑人无犯罪事实或存在法定不起诉情形,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3.为确保审查起诉工作顺利进行,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应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保证证据质量。检察院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查,准确判断案件情况。对于需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与检察院应加强沟通协作,提高补充侦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