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离婚时已协商一致并签订房产分割协议,一方不履行的情况,另一方应及时关注自身权利,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权益。
(二)离婚时未分割房产,双方可随时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也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无需担心诉讼时效问题。
(三)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行为,另一方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收集证据并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