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审查逮捕阶段补充侦查的决定权在人民检察院,而执行权在公安机关。这一分工明确了两者在补充侦查中的职责,确保程序规范。
(2)检察院决定补充侦查时会制作补充侦查提纲,详细列出需查明的事实和收集的证据,为公安机关指明方向。
(3)公安机关需按照提纲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并重新报送审查,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保障效率。
(4)补充侦查有多种方式,如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等,能从不同角度收集证据。
(5)若存在无法查明的事实,公安机关要书面说明情况。补充侦查后,根据证据是否足以证明犯罪事实,检察院作出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提醒:当事人需知晓补充侦查结果对案件走向影响重大,若对补充侦查程序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