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醉驾案件当事人来说,如果想尽快了解案件进展,可与承办的检察官联系询问审查起诉的进度。
(二)若认为案件存在不应起诉的情况,当事人及其辩护人可向检察院提交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据,阐述不起诉的理由。
(三)若案件进入补充侦查阶段,当事人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争取缩短补充侦查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