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警察在取保候审11个月时让去签字,首先要明确签字的具体情况。如果是变更取保候审措施,要了解是解除还是变更为其他措施,若解除且被认定无罪,后续不会被追诉;若有罪且符合条件,可能变为逮捕等。
(二)若是补充侦查相关签字,要积极配合提供新的证据材料,如实完成笔录。
(三)要是告知移送审查起诉等程序性事项,要认真确认并知晓案件进入的新阶段。
前往签字时要保持配合,仔细了解签字内容,若对相关情况有疑问,必要时咨询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