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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因为在酒吧喝多了与别人发生口角之争,打了起来,把别人打成重伤被拘役了,所以想咨询一下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拘役吗

帮助10人 1.5k浏览 #刑事辩护 匿名 2018-04-01 湖南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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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 案件分析顾问
    案件分析顾问
    99人赞同了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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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折抵刑罚,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作出的规定,同时也是为了解决行政处罚和刑罚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在实践中,由于实施行政处罚和刑罚的主体不同,因而在对一个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认定问题上,可能会有差异。例如:一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先发现,并认为该违法行为触犯了某个行政法律规范,尚不构成犯罪,于是对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此时司法机关了解到有关情况,认为这一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要对违法者施以刑罚,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同时受到两个处罚,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法就对这种处罚的执行作出了规定。即如果行政机关对一违法行为先于司法机关作出了行政拘留或者罚款处罚,司法机关在这之后又必须对同一行为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对前一个处罚的执行就可以在后一个处罚执行时相应折抵。这一规定是考虑对同一行政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原则上只应作出一次处罚,适用了刑事处罚,对于同种类的(如人身罚、财产罚)行政处罚就不宜再适用了。但由于实践中存在对同一违法行为先于刑事处罚而进行了行政处罚的情况,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行政处罚法便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同一种类的行政处罚可以折抵同一种类的刑罚,即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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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2018-04-01
  • 怀化谈判法务
    怀化谈判法务
    评分5.0 “服务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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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对于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拘役吗的问题,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这一规定实际上主要是针对刑罚执行问题作出的。但由于这一刑罚执行问题涉及到了与行政处罚的关系,因此行政处罚法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
    应当说多数行政违法行为在处罚问题上不存在刑期的折抵问题。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折抵刑罚的问题是需要在特定条件下才会发生的,这一特定条件是:首先,这一行政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和刑事法律规范,根据这两个法律规范的规定都要给予处罚;第二,行政机关不认为这一行为触犯了刑律而认为只触犯了行政法律规范,因而对这一违法行为依照行政法律规范给予行政处罚,而后又发现该行为触犯了刑律,司法机关需要给予刑事处罚;第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了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这一处罚决定已经开始执行。只有以上几种情况同时具备,行政处罚与刑罚折抵的情况才会发生。
    全文
    11 20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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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折抵拘役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条之规定,在被视为已交付正式判处的案件中,如判断需进行拘役处理,则拘役的刑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核算;在判决执行之前若有先行羁押情况,羁押的时间按照每日折算为刑期两天的方式予以扣除。而对于拘役的刑期,同样是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判决执行之前若有先行羁押情况,羁押的时间按照每日折算为刑期一天的方式予以扣除。至于有期徒刑的刑期,同样是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判决执行之前若有先行羁押情况,羁押的时间按照每日折算为刑期一天的方式予以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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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朋友因为一些事情被拘役,怕信用卡逾期时间太长,想询问该要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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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折抵拘役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条之规定,在被视为已交付正式判处的案件中,如判断需进行拘役处理,则拘役的刑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核算;在判决执行之前若有先行羁押情况,羁押的时间按照每日折算为刑期两天的方式予以扣除。而对于拘役的刑期,同样是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判决执行之前若有先行羁押情况,羁押的时间按照每日折算为刑期一天的方式予以扣除。至于有期徒刑的刑期,同样是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判决执行之前若有先行羁押情况,羁押的时间按照每日折算为刑期一天的方式予以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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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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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折抵拘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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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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