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执行时效为两年,需留意该时效起始计算方式。若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间,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二)关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当出现法定情形时,时效会相应变化,要及时把握这些情况,确保在时效内重新申请强制执行。
(三)在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后,做好时间记录和提醒,防止错过两年的申请执行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