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多个无担保物权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按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先后顺序受偿。即先采取执行措施的债权人优先获得执行财产。
(2)多个债权人债权种类不同时,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这体现了物权的优先性,保障物权人的合法权益。
(3)存在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先成立的担保物权在清偿时更具优势。
(4)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多个无担保物权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且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受偿,保证了公平性。
提醒:在民事诉讼中,债权人应及时申请执行并关注执行措施的采取。有条件的可设立担保物权保障债权优先受偿,不同案情执行顺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