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商标近似,文字商标从音、形、义对比,图形商标看构图、着色、外观,组合商标结合整体与各要素。
(二)考量商品或服务类似,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结合商品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因素。
(三)判断是否易导致混淆,即消费者是否会对商品来源或与商标注册人关联产生误认。
(四)若被控侵权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用于类似商品或服务且易混淆,可认定构成商标侵权,权利人可收集证据,通过协商、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