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前夫协商:女方可主动和前夫说明自身经济困难情况,如因重大疾病、失业等导致无能力支付抚养费,依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协议适当降低抚养费数额或暂时中止支付。
(二)向法院起诉:若协商不成,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供收入证明、医疗诊断证明、失业证明等证据,证明自己经济状况恶化,无能力按原标准支付。法院会综合实际情况调整抚养费数额。不过经济状况好转后,可能需恢复支付并补足之前减免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