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原告要起诉公民,应先确定被告住所地。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若起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当遇到特殊情况,如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