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个人,要严格遵守金融机构设立审批制度,在设立金融机构前,务必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再开展相关业务,避免因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触犯法律。
(二)单位决策层要加强法律意识,建立合规审查机制。在涉及金融机构设立等重大事项时,安排专业法律人员进行合规审核,防止单位因违规设立金融机构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