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需多标准考量并结合主观过错。接触加实质性相似标准和抽象过滤比较法是主要判断标准,同时要考虑被告主观状态。
1.接触加实质性相似标准:侵权方需有机会获取著作权人的软件,如合法使用、下载等。同时软件在代码、目标程序、功能、界面等方面相似达到一定程度,可能构成侵权。
2.抽象过滤比较法:先抽象出软件中思想部分,这不受著作权保护;再过滤掉受公有领域限制、通用的部分;最后比较剩余部分,若相似可能侵权。
3.主观过错判断:结合被告主观是否有过错判断,若能证明是善意使用且及时停止,可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建议著作权人及时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保留好开发证据。遇到侵权时及时收集对方接触和软件相似的证据,同时关注对方主观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