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公安说明不立案理由并出具通知书,若认为理由不成立,在收到通知书七日内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二)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会要求公安说明不立案理由,理由不成立的,应通知公安立案,公安接到通知后需立案。
(三)有证据证明对方损害财物构成犯罪,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