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物证、书证是证明诈骗事实的基础材料,诈骗使用的工具能直观体现作案手段,合同、票据、信件等则可展现诈骗行为的流程和相关约定,为案件提供客观依据。
(2)证人证言是从第三方角度证实诈骗行为的重要证据,知晓情况的人能提供关于诈骗行为、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补充案件细节。
(3)被害人陈述直接来自受害者,是了解被骗经过的第一手资料,能为调查提供直接线索,帮助确定案件方向。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虽然可能存在真假情况,但也是证据的一部分,其承认或辩解的内容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5)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直观性,录音、录像能直接记录诈骗过程,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可清晰反映资金流向,对证明诈骗细节起到关键作用。
提醒: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不同诈骗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