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四千元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先看当地标准。若当地将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四千元达到数额标准。
(二)还要看行为是否符合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即是否采用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若没有此类行为,或对方自愿给予,不构成犯罪。
(三)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