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要及时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并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逮捕必要性。
(二)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时,要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公正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人民法院在自诉案件中,判断被告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需准确把握法律标准;在公诉案件审判阶段,对出现符合逮捕条件情形的被告人,依法决定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