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诈骗罪罪犯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可申请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的,要拿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文件。
(二)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罪犯,可监外执行。
(三)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的罪犯,也能申请。
(四)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能保外就医。
(五)监狱或看守所提出监外执行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批准后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六)通过非法手段获监外执行或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相应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