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债权人来说,要注意收集借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证据,如购房合同、共同经营的文件等,以便在主张债权时能证明该借款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对于夫妻双方而言,若存在婚前借款情况,应明确借款用途并保留相关凭证,避免在债务认定上产生纠纷。
(三)若债权人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夫妻双方应先核实借款是否确实用于婚后共同生活,若属于共同债务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