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偷东西价值3万,嫌疑人可主动自首,如实供述罪行,这属于从轻情节,可能会在量刑时得到从宽处理。
(二)有立功表现,像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或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也能争取从轻处罚。
(三)积极退赃退赔,将所偷财物或相应价值的款项返还给被害人,并努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法院量刑时会加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