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机关若遇到涉嫌诈骗证据不足的情况,不应停止调查,而应继续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为后续提请批捕做准备。
(二)可以重新梳理案件线索,对已有的证据进行复查和分析,看是否存在遗漏或未充分挖掘的证据点。
(三)加强与证人的沟通,鼓励证人提供更详细准确的信息,以完善证据链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