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需严格审查犯罪类型和量刑情况,对于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以及累犯,坚决不适用假释。
(二)对于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在押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尤其是对上述不得假释的犯罪分子,通过教育改造降低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
(三)对于公众,要加强法律宣传,让大家了解这些不得假释的规定,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和对社会秩序的信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