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征收安置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婚前个人房产置换且未考虑另一方因素的通常是个人财产;征收考虑夫妻双方因素的,对应权益部分是共同财产;婚后共同房产征收所得安置房属共同财产,有争议可协商或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财产性质的判定需看取得时间和来源。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中一般保持其个人属性,所以婚前房产置换的安置房通常仍为个人财产。而征收考虑夫妻双方因素时,另一方权益对应的房产价值是基于夫妻关系产生,应属共同财产。婚后共同房产征收所得安置房,因其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也属共同财产。若对征收安置房归属有争议,协商是和平解决问题的方式,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判定。若大家在征收安置房归属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