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监视居住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批准不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不随意会见他人或通信,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并将相关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若违反规定情节严重,可能面临逮捕,需要逮捕时还可能被先行拘留。所以要时刻保持警惕,避免违规行为。
(三)监视居住一般在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则在指定居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可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前款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