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急离婚时先尝试与对方心平气和地协商财产分割,将协商一致的内容详细写进离婚协议,然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若协商不顺利,要及时收集财产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还贷记录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在诉讼过程中,如实向法院说明财产情况,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及时向法院举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