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邻家孩子逗狗被咬时,若犬主想减轻或免除责任,需收集孩子存在故意逗狗等重大过失行为的证据,比如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
(二)若犬主饲养的是普通犬只,积极证明孩子故意招惹导致被咬,能为自己免责提供有力支撑。
(三)若饲养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无论孩子有无过错,都要做好承担侵权责任的准备,主动积极赔偿孩子的相关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