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诊断证明:及时就医,妥善保存病历、检查报告、医药费单据等,用于证明身体受伤害的情况。
(二)警方出警记录与询问笔录:遭受暴力时马上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可作为重要证据。
(三)证人证言:请目睹家暴发生的邻居、居委会人员等提供证言。
(四)视听资料:用录音录像记录家暴现场,还原暴力过程。
(五)书面材料:保存施暴者的悔过书、保证书等,证明其实施过家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上述收集的各类证据符合该条规定的证据类型,可用于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