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前往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局限于原结婚登记地,这样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多便利,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登记机关。
(二)诉讼离婚:
1.通常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3.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