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沟通协商。夫妻双方在起草离婚协议书前,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处理等关键事项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协议内容符合双方意愿。
(二)规范书写内容。离婚协议书要采用书面形式,清晰、明确地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的具体协商结果,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
(三)仔细审核检查。完成初稿后,双方仔细审核协议内容,确认无遗漏或错误,确保协议完整、准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