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面临执法人员依法抓捕,应配合执法,避免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抗拒,如不实施殴打、捆绑执法人员,不以杀害、伤害等恶害相逼。
(二)若怀疑执法人员无合法授权或超越职权抓捕,可保留相关证据,事后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如向其所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三)若抗拒抓捕情节轻微,应积极与执法人员沟通,表明非故意对抗,争取减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