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判断缓刑考验期满后5年内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首先要明确累犯的类型及条件。一般累犯需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特别累犯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
(二)由于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非刑罚执行完毕,所以不符合一般累犯“刑罚执行完毕”的条件。若再犯的罪不属于特别累犯所规定的犯罪类型,同样不构成特别累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