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子女姓氏和抚养权没有必然联系,不能因为姓氏问题影响抚养权判定。
(二)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若母亲无不宜抚养情形,抚养权通常归母亲;若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况,可由父亲抚养。
(三)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都要抚养权时,法院会从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多方面综合考量。有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等情况的一方可优先获得考虑。
(四)子女已满八周岁,尊重其真实意愿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