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按揭房屋分配分两种情况,婚前一方付首付按揭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需补偿另一方;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按揭的,属夫妻共同财产,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房屋本质上是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延续,所以离婚时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投入的成果,所以产权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而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支付首付并按揭贷款的房屋,因是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双方可先协商房屋归属及补偿问题,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在离婚时遇到按揭房屋分配的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