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商标注册保护对象 文字,字母,数字,图形,音响,立体等。商标不经注册不能受到保护。
商标图样 申请时必须提供希望受到保护的图样。
文字商标中的字体如果不是专利局通用的,如图形化设计的商标,或组合商标和指定颜色的商标,必须提供四份图样。
如果需要颜色保护,在申请中必须指明颜色。
注册立体商标需要提交四份相同的平面图样。最多可能需要此商标六个不同角度的视图(每个各四份)。
商品和服务 商品和服务必须以分类顺序填写;建议使用尼斯分类字母排序表中的名称。如不行,也可以用行业中通用的名称。必须使用德文。如果需要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解释,注册德国商标国内使用德国专利局会通知申请人,要求解释。申请一旦提交,不能再增加商品或服务项目,但随时可以减少。申请人可以指定一个优先类别。如果费用不足,此类将被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