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前,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的相关证明、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赌博的相关处罚记录等。
(二)若第一次起诉法院判不准离婚,不要急于再次起诉,利用六个月时间继续收集新的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三)每次开庭都要认真准备,清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观点,配合法院的调查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