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他人侵权致怀孕流产,收集好受侵害及就医等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与侵权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及误工费,若精神受损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二)因医疗事故导致怀孕流产,先封存病历等资料,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确定医疗机构过错责任,之后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可走法律程序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三)涉及劳动合同问题,女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在孕期、流产期间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