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父母健在且有抚养能力,婆婆无需争取抚养权,应尊重孩子父母的抚养权利和义务。
(二)孩子父亲去世、母亲有抚养能力时,若婆婆想争取抚养权,可先与母亲沟通,看母亲是否自愿放弃。若母亲存在虐待、遗弃、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婆婆可收集相关证据。
(三)产生争议协商不成时,婆婆可向法院起诉,要积极举证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