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伤情鉴定终止后能否再次鉴定要分情况,主观因素致终止一般不能随意再鉴定,鉴定机构问题或有新证据证明原鉴定有误,符合条件可再次鉴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鉴定活动需遵循合法、公正、科学的原则。当伤情鉴定因当事人主观拒绝配合等情况终止时,随意再次鉴定会破坏鉴定秩序,所以通常不允许。而若是鉴定机构方面存在鉴定人无资质、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导致鉴定终止,当事人有权要求重新委托有资质的机构鉴定,以保障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另外,若有新证据显示原鉴定可能有误或不完整,当事人在合理理由和证据支撑下向办案机关申请再次鉴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会获批准。如果大家在伤情鉴定相关事宜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