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普通在职人员,服刑期间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实际缴费年限予以承认。若服刑前已缴满规定年限,出狱后可正常领养老金;未缴满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规定年限,可缴费至满规定年限后按月领养老金。
(二)若为公职人员,被开除公职的,视同缴费年限清零。需看实际缴费年限是否满足条件,满足则可领取或继续缴纳社保,不满足则不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