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失踪期间,另一方要维持共同财产现状,不能擅自处分。
(二)失踪满两年,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法院宣告后会指定财产代管人,一般配偶担任,代管人要妥善管理财产,用代管财产支付失踪人相关费用。
(三)若代管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失踪人财产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失踪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满二年,可申请宣告其死亡,宣告后婚姻关系消除,共同财产分割,一半归另一方,另一半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