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治安拘留的法定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责任年龄是违法行为人具备责任能力的最低年龄,由法律明确规定。例如,《刑法》第十七条就规定了刑事责任的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