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未成年人涉嫌犯罪被刑拘,家属要及时了解案件情况,可向办案机关询问进展,知晓刑拘原因和涉嫌罪名。
(二)为未成年人委托专业律师,律师能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合法权益,在侦查阶段可会见未成年人并了解案情。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协助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改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