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牢记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两年,根据法律文书履行情况确定起算点。若规定了履行期间,从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届满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日起算。
(二)若在申请执行时效期内有申请执行、达成和解协议、提出履行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申请执行时效会中断,中断时起重新计算时效,要善于利用此规则保障自身权益。
(三)若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起超六个月未执行,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