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后,案件移交检察院的时间因案件侦查主体和具体情况而异。
法律解析: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通常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7日内作出决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特定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10年以上刑罚且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2个月。而检察院自侦案件,对被拘留人应在14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3日。由于法律规定较为复杂且案件情况各不相同,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