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怀疑自己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要先确定是否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些情形,若存在可收集相关证据,如重婚的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未达法定婚龄的身份证明等。
(二)对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方或另一方要留意规定时间,在期限内准备好受胁迫的证据或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证据,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三)无论是确认无效婚姻还是撤销可撤销婚姻,都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按法院要求参与审理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