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判决结果的一方,按照民事判决书的判定内容,无需返还彩礼,正常执行判决即可。
(二)不认可判决的给付彩礼方,先确认判决书是否生效。若未生效,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在二审中说明不返还彩礼判决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况。
(三)若判决书已生效,给付彩礼方在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等法定情形下,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