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推翻自己录的口供,首先要判断是否存在被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取证情况,若存在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伤痕照片、证人证言等。
(二)收集好证据后,及时向司法机关提出该口供无效,并配合司法机关的审查工作。
(三)若不存在非法情形,仅因记忆有误等想推翻口供,要审慎考虑,因为若无合理理由和证据,司法机关一般不会采纳。
(四)若决定推翻口供,要提供合理理由和证据,向司法机关如实说明情况,不要随意推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