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处置共同财产,若擅自赠与他人,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若擅自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转让有效,另一方离婚时可要求赔偿,不符合则转让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离婚分割财产时擅自处分方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时应协商一致。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侵犯了另一方财产权益,另一方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若一方擅自转让共同财产给第三人,当第三人不知情、支付合理对价且完成产权登记,构成善意取得,转让有效,但另一方在离婚时可请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若第三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另一方有权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财产。并且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擅自处分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您在夫妻共同财产处置方面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