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需满足法定条件,即纳税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到期且怠于行使,同时该行为损害国家税收。比如一些企业拖欠税款,同时又不积极向其债务人追讨到期款项,影响了国家税收。
(2)行使程序上,税务机关要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以自身名义行使纳税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且诉讼请求范围受限,以纳税人欠缴税款为界。
(3)诉讼过程中,税务机关需提供证据,证明纳税人与次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纳税人怠于行使债权及对税收的损害等情况。
(4)若法院判决税务机关胜诉,次债务人向税务机关履行清偿义务,对应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提醒:企业应及时行使自身债权,避免因怠于行使导致税务机关介入。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时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纳税人若对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有异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