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务被认定为男方个人债务,配偶可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债务与自己无关,避免银行账户被冻结。
(二)若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要积极收集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且非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如资金流向证明、聊天记录等进行抗辩。
(三)对于法院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男方份额的情况,配偶可向法院说明自身对共同财产的合理使用需求,争取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